特病证有什么优惠 分两种情况
特病证享受的优惠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优惠
-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与住院相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为准,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的成年人报销封顶线。
- 封顶线设置: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为10万元,二档为15万元。
二、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优惠
- 不设报销起付线: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
- 按比例、限额报销: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报销范围限定:特病报销的费用仅针对办理的病种的相关治疗,并需符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药费用报销范围。
特病就医管理:
- 定点就医: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原则上由患者在居住所在地就近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患有三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还可增选1所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 转诊管理:慢性病原则上不到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确因病情需到三级医院治疗的,需凭本人选定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到1所三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