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湖北省经信厅联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做好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出13条举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列为金融优先支持对象。《意见》提出,积极增加有效信贷供给,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和水平。力争“十四五”期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专精特新”领域新增贷款350亿元以上。
《意见》强调,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模型,积极开发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贷款品种。深入推进制造业金融链链长负责制,强化对重点产业链的对接服务,深化与链上核心企业的战略合作,共同搭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平台。完善对接机制,加大信用信息支持力度,加大信用培植力度,切实帮助企业实现融资。
《意见》强调,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模型,积极开发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贷款品种。深入推进制造业金融链链长负责制,强化对重点产业链的对接服务,深化与链上核心企业的战略合作,共同搭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平台。完善对接机制,加大信用信息支持力度,加大信用培植力度,切实帮助企业实现融资。
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首先,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不论境内或境外所得。湖北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若出口产值占总产值70%以上,所得税可减按10%征收。新设企业在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的头几年,所得税甚至可享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在研发支出上,非资本化费用可加计扣除50%,资本化部分摊销比例高达150%。高企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提升至8%,超支部分可结转未来年度扣除。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企,投资额的70%可抵扣所得税。购置研发设备的折旧政策也相对宽松,单位价值低于100万的可一次性扣除,价值高者可加速折旧。技术转让所得在一定范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软件企业有工资、培训费用扣除政策,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即征即退。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和个人股息分配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中小高企的转增股本税收可分期支付。增值税方面,软件产品开发和改造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特定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这些优惠措施大大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科技创新和企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