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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苏州六大区“卖旧买新”契税补贴细则!2024年买房必看..._百...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20
发表时间:2025-10-20 11:42:49
姑苏区官方发布“卖旧买新”契税补贴细则,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补贴最高可达100%。容积率低于0.8的商品房不在补贴范围内。

姑苏区细则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凡是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在2024年12月31日前于姑苏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契税补贴。补贴分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1.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分别获得新房契税缴纳份额的100%、80%、50%补贴。

2.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在出售后的3个月内、4个月至6个月内、7个月至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同样可享受新房契税缴纳份额的100%、80%、50%补贴。

细则还包括补充说明,如购房者需先“卖旧”后“买新”,补贴仅针对市场交易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通过司法拍卖、赠与等方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需在取得新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后3个月内向姑苏区住建委申请领取补贴,逾期视为放弃申领资格。

园区契税补贴细则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在2024年12月31日前于园区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或批次)销售备案均价低于5万元/平方米的购房家庭可享受补贴。具体如下:

1.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在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可分别获得新房契税缴纳份额的100%、80%、50%补贴。

2.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在出售后的3个月内、4个月至6个月内、7个月至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可享受新房契税缴纳份额的100%、80%、50%补贴。

园区细则还要求“卖旧”或“买新”的住房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的,按份共有的按各自份额核算补贴,共同共有的按人数等额核算补贴。

新区契税补贴细则同样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实施,狮山街道仅览月阁、朗云项目参与补贴。细则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在2024年12月31日前于新区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契税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与上述细则类似。

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的契税补贴细则也分别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实施,具体补贴对象、标准和流程与姑苏区、园区、新区细则类似,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且补贴额度均可达新房契税缴纳份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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