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征兵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优先报名应征;二是优先体检政审;三是优先审批定兵;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大学生毕业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毕业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享受 四个优先 政策
1. 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 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 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 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二、享受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相关手续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三、考研升学好处多
1. 加分: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免试读研: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简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择业就业优待多
1.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 全省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4. 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一、享受 四个优先 政策
1. 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 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 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 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二、享受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相关手续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三、考研升学好处多
1. 加分: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免试读研: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简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择业就业优待多
1.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 全省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4. 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政策,包括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此外,大学生入伍可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大学毕业生入伍后可被选拔为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其中,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服役满1年半以上,且在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此外,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入伍后,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退役后,大学生士兵可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退役大学生士兵还享受升学优惠政策,包括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等。
北京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优抚安置政策包括优待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聘、非公经济组织招聘、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入伍时为本科以上的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专科(高职)免试升本、教育培训优待等。
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政策,包括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此外,大学生入伍可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大学毕业生入伍后可被选拔为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其中,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服役满1年半以上,且在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此外,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入伍后,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退役后,大学生士兵可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退役大学生士兵还享受升学优惠政策,包括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等。
北京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优抚安置政策包括优待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聘、非公经济组织招聘、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入伍时为本科以上的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专科(高职)免试升本、教育培训优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