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针对我国境内的软件产业发展,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首先,对于新设立的软件企业,经过资格认定后,享受特别的税收优惠。在开始盈利的那两个年度,企业将免除全部企业所得税,即所谓的“两免”政策。紧接着的三年内,所得税将减半征收,即“三减半”。
对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即使在头两年未能享受到免税待遇,它们的所得税税率也能进一步降低,只需按照10%的税率缴纳。这种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旨在鼓励和支持此类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在运营成本方面,软件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和培训费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这样有助于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进一步激发其创新活力和投资能力。总的来说,这些政策旨在为软件企业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推动整个行业的繁荣。
扩展资料
软件企业指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