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购置税征收标准2020
2020年汽车的购置税征收标准如下:
新能源汽车: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一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并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
挂车:对购置的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该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燃油车:燃油车依旧按照10%的比例征收车辆购置税。这一比例没有因新车辆购置税法的实施而发生变化,新规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此外,还有以下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外交车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军警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公共汽电车辆: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