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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折扣金额 - 优惠网

【符合规定吗?平销返利直接从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注明折扣金额?】 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需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当企业达到一...

符合规定吗?平销返利直接从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注明折扣金额?

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需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当企业达到一定数量的销售后,从厂家获得实物奖励,因其与商品销售量挂钩,需按平销返利行为处理。会计分录如下:收到现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取得实物时,借记“库存商品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开具普通发票时,借记“库存商品等”,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指出,若销售方给予购货方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后,销售方应按现行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厂家给公司的实物返利,厂家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情况下,公司需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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