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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才住房购房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作者:优优 | 分类:优惠大全 | 浏览量:48
发表时间:2025-05-17 19:20:13
温州市人才住房购房资格认定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申请者需满足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且已以用人单位名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无房或累计房产面积少于60平方米,且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具体来看,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类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可符合申请条件。此外,全职在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也可申请。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若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也可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家庭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人才按层次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其中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其他符合标准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若超出配售面积,按备案价100%计收。若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可按所属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

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若发生购房人离温、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住建部门有权按原购买价格加利息回购人才住房。

所称的我市用人单位不包括房地产、贸易型企业,所称的企业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学历需学信网查询,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技师指浙江省内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人员。职称需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标准确认,省外需按规定确认或转许。

未拥有住房指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或累计房产面积少于60平方米。全职工作要求人才每年在温工作9个月以上,海外人才可放宽至6个月,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由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等确定。

对弄虚作假骗取配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资格,收回人才住房,并将其列入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申请黑名单。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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