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与折让做为什么科目
折扣与折让属于会计中的销售科目。
折扣与折让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营销手段,在会计上它们被归类为销售科目。这两者虽然都与价格有关,但存在一定的区别。
折扣是在商业交易中,为了促销或鼓励购买,销售方对商品原价进行减让的行为。这种减让通常被视为一种营销费用,旨在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在会计上,折扣被记录为销售收入的一部分,体现的是销售收入的减少。具体来说,在财务报表中,折扣通常会体现在利润表中作为销售收入的一部分被减去,以反映最终的销售净额。同时,为了清晰地展示折扣对公司盈利的影响,还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对相关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进行相应调整。因此,会计在处理折扣时非常谨慎,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折让则是在商品交易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而给予客户的价格让步。与销售折扣不同,折让是对已完成的销售交易价格的调整。在会计上,折让的处理更为复杂。一旦确认折让,会计上需要调整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同时,折让还可能涉及到存货的估价问题,需要对存货成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折让的处理需要会计部门与销售部门紧密合作,确保准确记录并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总的来说,无论是折扣还是折让,都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价格调整手段。在会计上,它们都被视为销售科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公司的销售活动和财务状况。因此,在处理这些事务时,会计部门需要谨慎处理并确保相关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折扣与折让是指什么?
简单地说,折扣和折让都是销售方对购买方进行的价格让步,但折扣和折让的原因、形式和对会计的影响都不一样。
折扣
在新会计准则中,折扣分为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时,债务人可以少付部分货款。
该折扣发生时被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如购货方大量采购时,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该折扣直接从收入中扣除,不需要进行特殊账务处理。在折扣条件下,销售方的主动性一般要大一些。在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中,将折扣统称为销售折扣。
折让
折让即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折让在发生时一般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如果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折让的这种价格让步是一种销售方的被动让步,购买方的主动权一般要大一些,让步的程度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当协商无果时,往往会发生销售退回。
虽然折扣与折让有诸多不同,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都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以上是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得出,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折扣
在新会计准则中,折扣分为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时,债务人可以少付部分货款。
该折扣发生时被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如购货方大量采购时,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该折扣直接从收入中扣除,不需要进行特殊账务处理。在折扣条件下,销售方的主动性一般要大一些。在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中,将折扣统称为销售折扣。
折让
折让即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折让在发生时一般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如果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折让的这种价格让步是一种销售方的被动让步,购买方的主动权一般要大一些,让步的程度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当协商无果时,往往会发生销售退回。
虽然折扣与折让有诸多不同,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都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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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折扣与折让的处理
某饲料加工型企业“产品销售折扣与折让”账户反映,2006年度共支付现金折扣2900000元,实物折扣320000元,年末贷方余额486000元为尚未支付给销售商的现金折扣。经核实,该企业采取预提方式核算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饲料时,按销售收入的3%计提折扣。账务处理:借记“产品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折扣与折让”(并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反映销售收入与折扣额);然后按年(季、月)考核各销售商业绩,支付现金折扣。账务处理为:借记“产品销售折扣与折让”,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所有现金折扣均凭收条支付)。
笔者认为,上述企业所进行的销售折扣与折让的税收筹划,已超出了国家相关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属于一种偷税或逃税行为。
首先,它不属于销售折扣或折让。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销售折扣也叫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它本身不属于销售行为,而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活动。因此,其折扣额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售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其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销售折扣与折让均是发生在销售货物同时的一种优惠措施。很显然,该企业此项所谓的销售折扣与折让不符合上述概念范畴。
其次,它不属于折扣销售。根据我国增值税有关法规对折扣销售的明确定义和特殊税务处理:“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10件优惠5%,购买20件以上优惠10%等)。折扣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销售收入和折扣额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虽然该企业销售收入与折扣额分别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但该企业提取的应是一种折扣准备金。从发生时间上讲,企业产生销售行为时,折扣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从性质上讲,它是企业考核各销售商的具体销售业绩后而给予的一种奖励,是一种销售返利或回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所以,其折扣额不得从销售收入中扣除。
另外,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折扣销售仅限于对货物的价格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款额不仅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而且应对用于折扣的实物按照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项目,计算征收增值税,不得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应并入企业当期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企业销售折扣与折让中列支的实物折扣(文化衫、雨伞、茶具等),应按上述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当前,有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采取了一些有悖税收政策的手段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由于这些所谓的“筹划”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结果不仅节税不成,而且会使纳税人陷入偷逃税款的泥潭,最终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因此,如此折扣有些不可取哦
个人拙见
笔者认为,上述企业所进行的销售折扣与折让的税收筹划,已超出了国家相关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属于一种偷税或逃税行为。
首先,它不属于销售折扣或折让。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销售折扣也叫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它本身不属于销售行为,而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活动。因此,其折扣额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售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其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销售折扣与折让均是发生在销售货物同时的一种优惠措施。很显然,该企业此项所谓的销售折扣与折让不符合上述概念范畴。
其次,它不属于折扣销售。根据我国增值税有关法规对折扣销售的明确定义和特殊税务处理:“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10件优惠5%,购买20件以上优惠10%等)。折扣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销售收入和折扣额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虽然该企业销售收入与折扣额分别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但该企业提取的应是一种折扣准备金。从发生时间上讲,企业产生销售行为时,折扣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从性质上讲,它是企业考核各销售商的具体销售业绩后而给予的一种奖励,是一种销售返利或回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所以,其折扣额不得从销售收入中扣除。
另外,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折扣销售仅限于对货物的价格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款额不仅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而且应对用于折扣的实物按照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项目,计算征收增值税,不得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应并入企业当期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企业销售折扣与折让中列支的实物折扣(文化衫、雨伞、茶具等),应按上述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当前,有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采取了一些有悖税收政策的手段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由于这些所谓的“筹划”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结果不仅节税不成,而且会使纳税人陷入偷逃税款的泥潭,最终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因此,如此折扣有些不可取哦
个人拙见
1.销售折扣 。 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确认收入条件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下列因素: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的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其不构成商品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一种理财费用,是企业为尽快回收资金,对顾客提前付款的行为给予的一种优惠。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提示: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式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3)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1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确认收入条件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下列因素: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的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其不构成商品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一种理财费用,是企业为尽快回收资金,对顾客提前付款的行为给予的一种优惠。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提示: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式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3)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1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收入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前的销售折让相当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不存在冲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后的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企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时,不应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发生当期的财务费用,而不是冲减销售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销售收入折扣与折让不能预提,只能是按照实际发生折扣与折让来进行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发生折让时,在销售方开具回折让红字发票时,购货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验收入库,则作红字分录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商品已验收入库,采用进价核算的,则作红字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在实际操作中,销售收入折扣与折让不能预提,只能是按照实际发生折扣与折让来进行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发生折让时,在销售方开具回折让红字发票时,购货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验收入库,则作红字分录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商品已验收入库,采用进价核算的,则作红字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