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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滨海新区、两江新区的优惠政策各是什么?】 1、由国务院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区域,具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属副省级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直接投资企业的鼓励类项目进行税收减免,优惠提供工业用土地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各种资金和实体投资办厂,办公司。一般这种规化出来的地方都比较大,...【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呢?具体内容是什么?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2013—2017 年省财政将通 过整合资金存量、新增财政预算、增加融资渠道等手段,...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两江新区的优惠政策各是什么?

1、由国务院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区域,具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属副省级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直接投资企业的鼓励类项目进行税收减免,优惠提供工业用土地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各种资金和实体投资办厂,办公司。一般这种规化出来的地方都比较大,配套设施齐全,招商引资后能带动当地经济起飞。

2、目前有三大新区:天津滨海、上海浦东、重庆两江。
滨海新区:2009年9月,撤销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三区,正式成立滨海新区行政机构。 2010年1月11日,天津滨海新区政府机构正式揭牌。 2009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10年1月底,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分为五个阶段有序推进。从11月中旬到明年1月上旬,陆续选举产生第一届区委、区纪委机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 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沿海,滨海新区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海岸线153公里,截至2008年底,滨海新区常住人口达到202.88万人。 滨海新区滨海新区拥有世界吞吐量第五的天津港,2009年完成吞吐量3.8亿吨,通达全球400多个港湾,服务华北、西北、东北12个省区市;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连接国内外30多个世界名城;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和信息通讯网络,在第一时间与世界相连。这里聚集了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中国面积最大、开放度最高的保税港区,是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丰富的石油、天然气、海盐和1214平方公里可供开发的土地,滨海新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吸引着世界的目光。 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了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都对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和要求。国务院2006年20号文件对滨海新区开放开放作出了全面部署。 坚持改革开放带动、科技创新引领、高端产业支撑、服务能力提升、发展环境保障,滨海新区将努力成为继深圳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服务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成为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浦东新区: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进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委、市政府明确了“一个作用、三个区”的功能定位(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建设“四个中心”国家战略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成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标志着浦东改革开放进入了新阶段。16年精心谋划,16年坚实步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委、全国各省市大力支持下,浦东开发开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初步建立了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新城区框架,浦东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上海现代化建设的缩影”。 2009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原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新浦东雄踞东海之滨、杭州湾畔,内连扬子江、外眺太平洋,面积1210平方公里,占全市五分之一左右。常住人口412万。经济 总量占全市四分之一以上。 浦东开发始终作为国家战略,整体功能不断得到显著的提升,特别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要素如陆家嘴金融城、外高桥港区、洋山深水港和浦东空港都聚集于此。浦东还荟萃了先进制造业、临港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现代产业要素。201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来临,5.28平方公里的场馆区有3/4位于浦东,浦东作为其主场馆的所在地,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人文精神提升方面具有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两江新区:重庆两江新区2009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号文重庆两江新区件),在国家战略层面正式研究设立“两江新区”,是中国的第三个副省级新区,前两个分别是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国务院于2010年5月7日批准重庆设立两江新区,5月1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信息对此予以确认。2010年6月18日,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 位置:拟设立的两江新区,以北部新区和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为核心,包括江北、渝北、北碚三个区的部分区域。 规模:两江新区的面积为1200平方公里,包含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区、北部新区、北碚区(含蔡家组团)的部分区域,可开发面积约为650平方公里。但去除已建成区域150多平方公里,实际两江新区的可用面积为450多平方公里。 5+3战略性布局:轨道交通、电力装备(含核电、风电等)、新能源汽车、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五大战略性产业布局,以及国家级研发总部、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灾备及数据中心等三大战略性创新功能布局,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新兴产业集群。 溯源:2009年2月5日,《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若干意见》正式发布,首次提出设立“两江新区”的问题。 2010年6月18日,适逢重庆直辖市成立13周年。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之后,中国第三个国家级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于此间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是中国内陆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在正在举行的挂牌仪式上,原重庆市委统战部长翁杰明正式出任两江新区书记、主任。 据透露,两江新区规划早在今年5月7日就已获得国务院批复,重庆政府刻意将两江新区挂牌时间推迟到6月18日以迎合重庆市名“重庆——双重喜庆”之意。 两江新区的大致地理位置位于重庆北部新区和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其中北部新区将继续发挥区内各类国家级园区的特色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区多园、良性互动、错位发展的格局,以将其建设成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制造及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支持北部新区在土地、财税、金融、投资、外经外贸、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等领域先行先试。而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功能和有关税收政策则比照洋山保税港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两江新区将采取“1+3”的管理体制,即在两江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负责两江新区的统一协调、统一政策、统一规划。在开发任务上,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同江北、渝北、北碚三个行政区,实施“1+3”的开发模式,平行推进。在开发平台上,将采取“三拖一”模式:北部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委会是重庆市政府直属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将委托两江新区管委会在业务上进行统一管理,再加上两江新区管委会下即将成立的一个工业开发区,三个平台共同拉动两江新区发展。 根据规划,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两江新区将着眼于建设内陆开放经济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成为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建设成为内陆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其将享受国家给予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的政策,包括对于土地、金融、财税、投资等领域赋予先行先试权,允许和支持试验一些重大的、更具突破性的改革措施。 有关人士称,两江新区的成立从国家战略上可以看作是新一轮西部大开放的标志性事件,它将深刻改变西部的经济面貌,对缩小东西区域差距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呢?具体内容是什么?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2013—2017 年省财政将通 过整合资金存量、新增财政预算、增加融资渠道等手段, 5年统筹安排资金 6720 亿元(其中基数性安排4659 亿元,增量 性安排 206l 亿元),大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2.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 1870 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重大交通项目、民生水利、文化教育、 旅游环保、江河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实现较大改善。

3.支持推进“双转移”。省财政安排资金 430 亿元,支 持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吸引骨干投资主体和劳动力培 训转移。对绩效好的园区给予适当奖励。省财政资金对产业 转移园区及经营性项目的投入,原则上以公司股权投入方式安排,确保政府性资产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4.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省财政安排资金 148 亿元,支 持发展地方主导产业、绿色产业、海洋产业、旅游产业,改 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引入重大项目、培育骨干龙头企业、 打造知名品牌,加强技术创新、公共检测、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5.支持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省财政安排资金 113 亿元, 推进粤东西北各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对新批准 “县改区” 的县,从成立第二年起,省 5 年内保留对县的转移支付待遇 不变;对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新区,从设立第二年起,省 5 年 内将其产生的省级税收收入增量部分,专项用于新区基础设 施建设;对粤东西北地区中心城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给予 一次性贷款贴息;对新区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省级部分的 50%,安排省级专项补助,由各市按 照国家和省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的管理规定,专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以及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试点方案等相 关支出;按有关规定实行土地出让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6.支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省财政安排资金2177 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保 就业、文化体育、公共交通、住房保障、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等,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7.支持强农惠农富农和扶贫开发。省财政安排资金 354 亿元,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安排涉农补贴、推进扶贫开发以及扶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原中央苏 区发展等,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8.支持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省财政 5 年计划安排资金1588 亿元,主要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完善省对粤 东西北地区激励型财政机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长效机 制等,强化激励引导作用,提高粤东西北地区人均公共财政支出水平。

9.推动建立振兴发展基金。探索建立财政手段与金融 手段相配合的投入机制,省财政分期出资 40 亿元,推动建立 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股权式基金,重点支持产业园区、中 心城区及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10.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在省税收权限内制定促进粤东 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在粤东西北地区投资的项目,原则上所设项目公司要作为独立法人,产生的税收归地方部分留在当地。

11.提供金融政策支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 资源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鼓励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和分支机 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留在当地使用。推进粤东西北地区金融创 新,发展金融产业,支持梅州、云浮、茂名、河源、清远建 设农村金融推广示范市和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湛江开展统 筹城乡金融改革试验,揭阳探索创新发展民生金融,汕头建 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开展华侨产业投融资,各市开展 普惠型金融创新服务。探索社会资本多样化融资模式,通过 吸引社会资金、开展与央企合作等,搭建融资平台。拓宽直 接融资渠道,推动各市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发起设立创投基金、特色产业基金。

12.加强建设用地保障。探索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人地挂钩、地区人地挂钩的“三挂钩”政策,重点推进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 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建立耕地、林地保护激励机制和常态 化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 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在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的分配比例,优先保障和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产业平台、中心城区、民生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增加生态建设用地。开展陆海统筹试点,加强用海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衔接,科学合理实施围填海 造地。积极利用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相关土地管理政策,推进“三旧”改造和节约集约用地。

13.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财政在促进粤东西北地 区振兴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54 亿元,实行奖补资金与生态功 能区所承担的生态保护责任和改善环境的成效挂钩,推动粤 东西北地区发展适合本地区的生态经济和环保产业。对生态 发展区绿色产业和农产品主产区适当加大政府奖励和贴息的力度。

14.培养引进各类人才。坚持引进人才与培养当地人才 两手抓,实施帮扶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的.“扬帆计划”,大 力推进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 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重大项目。建立健全多元引才机制,鼓励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退(离) 休专业技术人员和青年志愿者到粤东西北地区服务。对珠三 角地区交流到粤东西北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可保持不变。

广东省人才引进政策

一、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1.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加大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单个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

2.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企业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直接认定引进人才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战略科学家,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二、实施“扬帆计划”,引导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

1.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

2.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认定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资助对象的,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2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新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三、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

1.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补助工作经费100万元和住房补贴100万元;给予每个高端团队工作补助经费100万-2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100万元。

2.全职引进的紧缺人才,给予每人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和住房补贴50万元;给予每个紧缺团队工作补助经费50万-1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50万元。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申请引才补助经费,高端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80万元、累计不高于200万元,紧缺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50万元、累计不高于150万元。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2017年起,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开平市、恩平市、台山市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每年省财政安排补助6万-20万元,吸引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 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六、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1.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署、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

2.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3.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

4.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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