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支付宝消费券怎么用(支付宝湖南消费券怎么用)
使用方式
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付款时直接从卡包扣除。
领取时间
第一期6月17日12:00/6月18日12:00
第二期6月24日12:00/6月25日12:00
第三期7月1日12:00/7月2日12:00
使用期限
第一期有效期到6月21日晚23:59
第二期有效期到6月28日晚23:59
第三期有效期到7月5日晚23:59
使用规则
①消费者领取政府消费券后,可于消费券有效期内在湖南省境内可以使用支付宝付款的各类零售、餐饮企业和加油站消费时使用
②单笔消费30元以上,可以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以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以使用60元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
③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饿了么平台线上使用,并与政府消费券叠加
④企业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商家线下门店使用,并与政府券、平台券叠加
⑤如领取消费券后在券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支付宝消费券是政府或平台联合商户发放的电子优惠券,适用于餐饮、零售等线下消费场景,具备“满减抵扣”功能(如满100减25元、满200减50元等)。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领取方法
1. 基础准备:确保支付宝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开启手机定位权限;
2. 进入活动页面:
· 支付宝首页点击活动引导图,或搜索关键词(如“惠购湖北”“消费券”)进入专题页;
· 需满足地域限制(如湖北省内定位)且完成实名认证;
3. 抢券规则:每期活动限领1张,需在指定时间(如10:00开抢)手动领取。
二、使用流程
1. 查看可用商户:活动页下方可查询支持核销的实体店,或通过“碰一下”功能定位附近门店;
2. 支付核销:
· 到店消费后,使用支付宝付款码或扫描商家收款码;
· 选择“花呗”或指定支付方式,系统自动抵扣符合满减条件的消费券;
3. 注意事项:
· 消费券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如当周周日24点前失效);
· 部分券可与其他优惠叠加,但需以活动规则为准;
· 退款时消费券可能失效或退回账户。
支付宝消费券领取后若未及时显示,可进入【支付宝-卡包】查看已获券状态,过期未用则自动作废。
三、回收变现
手上的支付宝消费券如果暂时不需要使用,可以找专门的回收平台进行回收,把闲置的卡券转换为实实在在的现金,具体回收流程如下:
第一步:微信搜索“京顺回收”公众号,选择卡券转让;
第二步:点击下方卡券,找到支付宝消费券;
第三步:选择正确的面值,输入卡号和卡密,点击立即兑换提交;
第四步:等待几分钟后,个人中心提现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