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1.6征收减半(1.6以下购置税减半到什么时候)
1.6以下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已经在2016年12月31日结束。以下是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相关详细信息:
一、1.6以下排量汽车购置税政策变化
- 政策结束时间:1.6以下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已经结束。
- 后续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车辆购置税的定义与计算
- 定义: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 计算公式: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通常为消费者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三、计税价格的确定
- 计税价格一般按照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确定,即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实际计算时,需将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3%),再乘以相应的税率(1.6升及以上为10%,1.6升及以下为7.5%)。
综上所述,1.6以下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已经结束,目前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